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7:26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推动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学校现将项目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教学单位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在拟订项目时,需全面、准确、深入把握《总体方案》精神,紧扣5类主体22项重点任务,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基础条件,统筹改革项目布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可行性强的项目作为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分为3类。
1.率先探索类: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的项目。要求全面了解国内、省内相关项目开展情况,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已经过调研论证,对改革效果已经过初步研判。
2.深化提升类:此前已经开展且有较好工作基础,深化提升的项目。要求已制定改革方案,措施明确有力,路线清晰。
3.总结推广类:已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具有鲜明特色和亮点,具有总结推广价值的项目。要求已制定改革方案,措施明确有力,路线清晰,已取得较好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根据《总体方案》或参照《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指引》(附件1),填报《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通过省专家组评审后建立我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指导,定期调度评估。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改革项目和地方,将打造典型示范标杆,多渠道宣传推广,推动确立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或实验区;改革推动不积极,措施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将进行督促指导,直至从项目库剔除。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11月14日11: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徐侨邮箱1210667453@qq.com。
附件:1.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指引
2.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