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突破专业归属、空间地域局限,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依托,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虚拟教研室各项研究工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交叉融合。虚拟教研室应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专业和课程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现高效协同研究。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专业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实现校际优质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课证融合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或经验交流,解决普遍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共性问题,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岗位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四、建设要求

(一)负责人要求。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精神,原则上副教授职称以上,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充分调动各级资源,凝聚创新思维,实现多方优势互补。

(二)成员构成。虚拟教研室以现有实体教研室为基础开展建设。由不少于6所院校参与,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建议虚拟教研室要有中西部院校教师参与,鼓励联合黄河流域其他8省区(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的院校教师共建,依托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专业的虚拟教研室建议要有中职院校专业教师参与。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各系部认真做好策划整合,推荐1~2个教研室进行试点建设。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前提交《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692526634@qq.com。

(二)建设管理。牵头教学单位负责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检查及督导,应制定年度建设任务和建设规划,力争建设成为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典型。

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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