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联席会议规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09年05月12日 14:40 点击数:

第一条 总则

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大学理念和高职高专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精神,调动教学系统各单位的积极性,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 会议主要议题和程序

1、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的指示精神。

2、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简要汇报各单位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出需要研究的问题。

3、集体研讨有关事宜。

4、分管校长点评各单位工作,答复有关问题。

5、分管校长布置专项工作,并作总结讲话。

第三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会议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召集,教务与科研处处长主持。

2、会议记录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

3、会议的参加人员:教务与科研处处长、副处长、教学科长和督导科长(研究专题时,相关科长参加);系部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及教学秘书;图书馆馆长;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4、会议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个周的周一(或周二)下午课外活动。

5、会议地点为学校会议室。

第四条 会议要求

1、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要请假。

2、会议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教务与科研处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务与科研处。教务与科研处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分管校长。

第五条 附则

1、本规则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

2、本规则自2009年5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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