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进一步强化教学督导工作
作者: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20:47 点击数:
9月21日,教务处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
副校长战文翔参加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肩负着“督教、督管、督学,导教、导管、导学”的重任,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战校长强调,教学督导也是名校建设工程的重要考察点之一,务必做实、做好、做出成绩。战校长要求教务处按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落实学校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履行好“督”与“导”的职能,切实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努力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今年以来,学校进一步加强督导制度建设、督导组织建设和督导运行管理。首先出台了《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教学督导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了《教学督评中心成员职责》、《督评中心岗位职责》等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更加完善;其次从退休人员中挑选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人员,充实到督评中心,学校的督导队伍得以壮大;三是印制了《教学督评中心人员听课记录表》、《教学督评中心评教赋分细则》等材料,运用于督评过程,确保督导人员职责明确,工作运行有序而顺畅。
教务处对督导人员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尽快熟悉督导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着力提高督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争取成为有影响力的督导专家。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听课中,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科学、全面、细致评价各个教学环节,重点关注教师授课的内容、方法以及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环节。三是要统筹安排听课,与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保持一致,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学期内的听课覆盖全校任课教师。此外,教务处对督导成员的听课形式、评分要求、结果反馈、分析汇总、集体研讨、个别指导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教务处(文:李朋)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