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科职责

作者: 时间:2008年11月06日 07:59 点击数:

科研科职责

一、科研科在教务与科研处领导下,组织编制全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汇总各系部科研计划。

二、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全校科研课题初审、申报工作;组织科研项目招标,协调全校重大课题的技术攻关。

四、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并督促、检查科研课题进展情况。

五、管理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签定的科技合同。

六、负责各类科研奖励的申报与管理。

七、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新教师培训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鉴定、报奖、转化与推广工作。

九、负责组织校内及校间的学术交流及学术活动。

十、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及年报工作。

十一、负责教务与科研处各类档案、资料、评估材料的打印、汇总、整理、分类、规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考籍的相关工作。

十三、认真完成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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