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与科研处职责

作者: 时间:2008年11月06日 07:53 点击数:

教务与科研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指示精神,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教职工管理

1、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一支素质好、讲团结、有效率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

2、做好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宏观调控工作;

3、牵头进行教师的业务考核(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工作;

4、牵头并协同各系(部)做好教师的政治考核工作;

5、督导各系(部)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6、提出每年新增教师的建议数量和论证报告;

7、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

三、教学管理

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教学工作提出主要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1、向各系(部)下达教学任务,排出总课程表;

2、牵头主编各学科教学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建立计算机题库;

3、指导各系(部)的教学研究工作;

4、做好全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的督导工作;

5、建立完整规范的教学管理档案;

6、组织考试考务工作;

7、指导各系(部)的课程设置和学科建设;

8、做好函授、对口高职辅导、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9、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创新工作;

10、召集各系(部)负责人研讨教学工作,对倾向性问题拿出主导意见。

11、负责各系(部)上报工作量的核对工作;

四、科研管理

1、制定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并着手落实;

2、协调负责科研申报立项、组织实施、上报鉴定工作;

3、指导教师树立科研理念,投身科研活动;

4、组织学术讲座;

5、做好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审批工作。

五、财物管理

1、编报本处室年度费用申请及使用安排,合理使用经费;

2、制定物资设备购置计划,论证报告及使用方案;

3、管理本处的固定资产;

4、为学生用教材向图书馆提供购书建议;

5、参与有关教学设备的购置的招标工作。

六、其它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做出工作总结;

2、牵头组织相关的全省或全国的统一考试;

3、做好教学评估材料及相关档案材料的准备、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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