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完善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和医药卫生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评估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从我校实际出发,学校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对目前实施的教学计划进行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尊重教育教学规律,贯彻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吸收最新研究和实践成果,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经验,认真、细致、扎实地修订教学计划,努力使我校的教学计划成为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符合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实用中医药护针人才、有利于学生就业的更合理、更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调整原则
1、保持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
2、以党的教育方针和高职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
3、符合医药卫生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
4、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确保实践课数量;
5、有利于培养实用型人才,有利于学生就业;
6、突出骨干课、核心课,整合相关的类似、重复课程;
7、注意各专业间渗透,突出中医药特色;
8、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借鉴兄弟
院校经验。
三、方法步骤
本次教学计划调整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要求
|
第一阶段:
出台调整方案
| 教务与科研处会同系部、专业负责人,在原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拿出修订、调整方案。
| 教务处科研处
| 3.29-4.16
|
第二阶段:
研讨调整方案
| ①任课教师提出意见;②教研室提出意见;③医院、企业等用人单位提出意见;④毕业生提出意见。
| 系部
| 4.17-5.2
|
第三阶段:
公布调整后的教学计划
| ①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研究;
②校长办公会审定;
③公布教学计划(以此为依据安排下学期课程)。
| 教指委、教务与科研处
| 5.3-5.16
|
四、组织领导:
教学计划调整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教务与科研处负责组织,各系部及专业负责人具体落实。
教学计划调整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时间意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分工工作,为学校的教学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务与科研处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