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有关要求,2009年我厅继续在全省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了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网上初审和行政终审,共评选出153门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其中本科课程76门,高职课程77门。并从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和往年省级精品课程中,评选出了56门本科课程和13门高职课程参加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29)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山东省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2.山东省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山东省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1精品课程.doc
2.山东省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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