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教学纪律的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4年12月12日 15:41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切实推进名校工程建设,特重申如下规定。

一、具体规定

任课教师要在全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注意如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教学工作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堂。

(二)严格执行《关于任课教师调课、代课和补课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空堂、后补式”(即本次课时让学生上自习,以后再找时间补课)调课,如确有特殊情况,应通过系部联系其他任课教师代课(“代课式”调课)或与其他任课教师换课(“换课式”调课)为解决方法,不论是代课、换课,均需履行规范的调课手续。

(三)认真填写《教室日志》、《课堂教学日记》等有关教学文件。授课时,任课教师要备有教案和讲稿。

二、检查措施

为了落实上述规定,教务处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学校的领导下,加强教学纪律和秩序的检查和巡视工作。

1、教务处严格落实“每日不定时巡视”制度。

2、教务处将检查工作分工到每个人,在上课、下课、中午放学等重要时间点,实施专门检查。

3、各系部要加强检查督促工作,管理好所辖任课教师。

(二)严格调课的审批手续

1、调课单上教务处的审批意见,由处长、书记负责填写。

2、教务处将在每个月的月底,公布各单位任课教师的调课次数(注:以“代课式”和“换课式”调课者,不统计为调课),并将调课情况存档,作为任课教师考核、评先和教学评价的依据之一,还要约谈提醒调课次数较多者。

(三)严格督促、检查教学文件的书写、填写情况

1、本年度12月下旬,教务处将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书写、填写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讲稿书写和《课堂教学日记》的填写情况)。

2、教务处和各系部将不定期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书写和填写情况。

三、违纪违规处理

2014年12月15日(含15日)以后发生的任课教师教学违纪违规事件,将严格按照《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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