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11月04日 21:5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要求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国家级项目
立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求,突出先进性、前瞻性,注重紧缺专业、新兴和交叉学科,并适当向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倾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202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省级项目
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坚持中医临床思维、弘扬中医药文化,以中医药学术和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适应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总体要求及项目内容参照附件1的第一、第二部分。
二、申报数量和程序
国家级限报3项;省级限报10项。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27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表》,各教学单位汇总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初筛后汇总,于2026年11月13日前提交至邮箱2016090013@sdctcm.edu.cn,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要求,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将组织网络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函〔2026〕22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中医药继续教育申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项目质量关。项目承办应保证质量,注重效果,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本次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可以兼报。国家级未入选的项目省里将组织其进行二次省级项目的评审。
(三)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
(四)申报单位应对授课教师所提供的教学课件及教学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课件符合教学要求,严把意识形态审核,确保课件内容主题突出、结构合理、内容完整、逻辑顺畅、整体风格统一协调、参考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五)省级项目负责人应在所主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册人员,近3年曾担任过省级或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项目负责人每年实际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参与项目授课。
(六)为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及省级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推广,将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名中医药专家、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省级中医药特色疗法持有人等牵头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七)2026年度公布的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无特殊原因未执行的,不得申报;相似或重复项目不予立项。
附件:1.202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及代码
4.202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5.2027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