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侨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5:2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评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函〔2024〕25号)要求,经研究,省卫健委确定2025年度继续开展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征集工作,现将学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遵循“疗效为本、特色突出、传承有序、群众认可”的原则,在总结前期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挖掘具有独创独有、传承有序、集成创新特点,易于在基层推广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方药和文献等,推动我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提档升级。

二、征集范围及内容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及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的民间个体、家族、师承群体、流派、企业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等。

(二)征集内容

基于我省长期实践积累,有清晰的传承脉络,传承时间不少于三代或不低于50年(对于符合中医药理论或传统医学知识的独创独有项目,可不限制传承代际和传承时间,但至少应用30年以上)且至今仍在应用、疗效显著、具有较高社会和经济价值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方药和文献等。具体包括:

1.中医药诊疗技术:是指在我省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在长期临床实践中独创独有、疗效显著、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的诊疗方法、技术;或散落在民间,疗效较为显著的传统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技术。

2.方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在各级医疗机构或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对某一类疾病或证候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3.中药特色炮制技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不同于药典所载、具有鲜明炮制特色或炮制后药材产生独特疗效的中药特色炮制技术。

4.特色制剂制备方法: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以中国传统药物为原料,具有较为独特的加工制作工艺,制成具有一定规格且有独特疗效中药制剂的特色加工技术。

5.文献:是指散佚在民间的中医药古籍孤本、刻本、手抄本等。

三、申报流程

拟申报中医药特色疗法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人撰写一份项目说明材料(包含项目名称、适应范围、使用禁忌、应用范围、传承脉络、项目详述、主要特征、重要价值、研究情况、相关病例及佐证材料),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将说明材料及汇总表打包,于4月15日10:00前发送至邮箱1210667453@qq.com,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推荐(学校限报5项),推荐项目将组织网络填报。


附件: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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