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备案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1: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做好本学期混合式教学备案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本学期开课的教师均可进行备案,备案课程不超过2门,首次备案不超过1门;

2.教师必须建成自己的网络课程(每个教师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账号);

3.网络课程平台仅限于优慕课和职教云;

4.原则上备案混合教学学时数不得超过课程总学时的50%;

5.新进教师原则上1年后方可申报。

二、备案

1.教师提交学期课程混合教学授课计划表(附件1)及教学设计(附件2),填写《学期混合教学备案汇总表》(附件6);

2.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3.专家组评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4.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

考核分过程性考核和期终考核两个部分,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认定为通过考核。其中过程性考核成绩由专家组考核、学生问卷调查和平台数据监测三部分组成,分值各占60%、10%、10%;期终考核采取期终汇报或总结形式,分值占20%。

(一)混合式教学过程性考核

1.专家组考核。学校组建混合式教学考核专家库,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校内专家与校外专家)依据备案材料,通过督评信息中心教学录像听课(本学期监控并录制每节课)或者进行现场听课。专家组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5~8次听课考核,并根据评分标准(附件3)评分。评分设置合格线,学期末计算平均成绩。如果平均成绩不合格,不予认定为混合式教学。

2.学生问卷调查。混合式教学考核专家组对教师授课班级学生进行不少于2次的问卷调查(附件4),重点调查教师混合式教学实际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学期末计算学生问卷调查成绩。

3.平台数据监测。教育技术中心每月底公布一次平台数据,重点监测教师常态化使用平台情况。学期末形成教师平台数据成绩(附件5)。

(二)混合式教学期终考核

学期末,学校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混合式教学整体情况进行汇报或总结,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成绩计入到总成绩中。

四、工作量计算

1.专家听课工作按照实际听课课时计算工作量。

2.考核通过者,首次备案教师的混合式教学工作量按照《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以2倍系数进行认定,非首次备案的教师混合式教学工作量按照1.3倍的系数进行认定。未通过者按照正常教学工作量认定。

五、说明

1.考核评价引入人工智能课堂分析技术,对申报教师的混合教改课堂进行全程录像。

2. 对于实验实训课程以及体育等授课地点无法进行录制的,专家组进行现场听课。

3.上交的授课计划表(时间、地点、授课内容等)必须准确无误,并严格执行;因事调整混合课程讲授时间或地点,需提前到教务处申请备案,并通知教育技术中心调整课堂教学视频录制时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录制的视频数量少于应录制混合课时数的40%的,取消混合式教学备案及认定资格。

4.专家组听课后对教师混合式教学过程进行文字点评,教务处进行阶段汇总后及时给予教师通告反馈。

六、材料提交

3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学期混合教学备案汇总表》纸质版(签字)交到教务处,电子版材料(汇总表、混合教学授课计划表、教学设计)统一发送至邮箱:xiangdongyu1106@163.com

 

教务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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