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年02月26日 11:30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推荐优秀的论文(专著)参加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的“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活动。请各部门通知到担任本系部课程的专兼职老师,不得遗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范围

自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论文或专著可以申请参评:

1.在各省级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分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分会)、高等学校编辑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2.集体或个人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专著(不含论文集)。

已获得国务院部委级(及以上)研究成果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参评项目的基本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项目内容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项目有一定社会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起促进作用;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

4.项目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

三、申报要求及推荐参评程序

1.凡拥有有符合要求的研究成果的老师均可自愿申报。

2.各申报项目须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申报表》纸质件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5份,于2009年3月10日前上交到教务与科研处,《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sdzywyg@163.com。

3.校学术委员会将按省高等教育学会的要求,推选出规定数量的论文(专著)。

教务与科研处

2009年2月25日

附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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