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推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年09月26日 10:19 点击数:

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发送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申报的工作,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务与科研处。

教务与科研处

2009-9-24

关于组织推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鲁中医发〔2009〕15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我省将在已经开展的5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做法和经验,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方便、有效、安全的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拟于近期再遴选一批面向农村和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请你市(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㈠已经在本地区或更大范围临床推广应用3年以上,效果良好,并经过相对严格的临床评价研究,能够说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适合在基层推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

㈡能提供技术临床疗效的情况及临床推广应用效果的证明材料。

㈢能提供支撑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和普适性的相关研究技术操作文本。

㈣由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书面推荐意见。对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成熟程度、推广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二、程序和时间

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请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sdws.gov.cn下载),各市卫生局审核后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制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医疗单位直接报我局)。

三、联系人:牛晖、赵海军

联系电话:0531—67876177、67876296

电子信箱:zh6296@163.com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列表:

山东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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